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院学生党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 4月22日-2023年5月12日
二、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我院学生党员在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等方面的学习。组织学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培训对象
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党员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开展党的历史、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生干部素养、形势政策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1.学习材料
(1)《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两会精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5)党章;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8)《中国共产党简史》;
(9)《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全文。
2.培训内容及上课安排
详见附件2:2023年度足球学院党委学生党员培训任务安排
3.专题研讨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讨论
4.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辅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在安排专题辅导报告的基础上,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党校培训与自主选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学生党员培养方式,帮助学生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五、培训要求
1.学员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每次课前必须亲自签到。凡旷课1次或请假2次以上(含2次)者,考核不予合格;缺席2次(包括分组讨论)以上或个人学习总结不认真,考核不予合格。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报学院备案。
2.专心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专题研讨活动,踊跃发言。
3.认真自学。按照学习目的要求,自学规定学习材料。
4.按照规定完成社会实践、小结交流等实践环节,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表明自己学生党员的先进性。
六、考试考核
1.学院加强对各项培训活动的组织、检查和督促工作。
2.各党支部负责每次教学活动的召集、考勤、维持纪律,并将考勤记录交学院办公室;
3.专题研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和主持讨论,相关资料提交于各支部书记。
4.党课培训结束,各小组组长将本小组成员的党课学习体会收齐交至辅导员处。
足球学院党委
2023年4月11日